基层卫生机构精神分裂症误诊调查分析
王福彦 1,张丽 1,张汉兵 2,马宁 3,周广炳 4,贾杰 5
1.陕西省汉中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医院,陕西 汉中,723000;2.汉中市勉西精神病院,陕西 汉中,723000;3.南郑县精神病院,陕西 汉中,723100;4.3201 医院精神科,陕西 汉中,723000;5.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,陕西 西安,7100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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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
目的 调查分析基层精神病院精神分裂症误诊情况。方法 随机选取 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于陕南三所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患者 346 例为研究对象,包括男 241 例,女 105 例。由主任(副主任)医师和主治医师 6 人组成专家小组按照 ICD-10 诊断标准再作诊断,调查误诊情况并分析误诊原因。结果 346 例患者中,误诊率为 10.12%,误诊原因为病史收集不全面;精神病学基本功欠扎实,诊断标准适用不当;脑器质性或躯体疾病伴发精神障碍识别困难造成误诊;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困难,尤其缺乏三级查房;误诊疾病分别是有精神病性症状的心境障碍、器质性疾病所致精神障碍、分离转换障碍、应激相关障碍、妄想阵发、人格障碍、偏执性精神病等。结论 基层精神病院精神分裂症诊断有明显扩大化现象,误诊原因是多因素的。